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殷都区文源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2-28 浏览次数:2290次

项目名称 殷都区文源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编号 S2017SG012 

招标人        安阳市殷都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3837216454
招标代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372-3955768
公示时间 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2日 中标时间 2017年2月27日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        18个月
建设地点 规划新安街与铁西路交叉口东南角
中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中标价(%) 8.235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优惠率
(%) 项目经理 信誉标得分(分) 商务标得分(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银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235 王胜利 4 71.494 75.494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金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578 张金鹏 2.5 72.180 74.680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8.365 张鹏 2.5 71.754 74.254 3
河南银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410500763140191E
河南金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410500317227318X
河南鸿宸建设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 9141050517235012XT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