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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城区段防护林绿化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2005次

    京港澳高速城区段防护林绿化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四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厅准时召开。整个评标过程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城区段防护林绿化工程施工二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NL2016SG004—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6583.29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铁刚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黔25113141707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黔建安B(2014)001493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创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8249.93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军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3144878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4)1101568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元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69681.70元
拟任项目经理:余克涛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4144883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3)1101702
三、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7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安阳市北关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2-2263860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45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937278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   系   人:杨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2-3955768  0371-556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