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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17 浏览次数:3935次

1、招标条件

   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台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孙口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台前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配套渠道建筑物33座,引渠一处,衬砌渠道9.3千米。
2.2工程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省级财政投资344万元,市级财政投资106万元。
2.3标段划分与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2.4工期: 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财务要求:近两年(2013、201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信良好;
(5)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及经验(灌区配套、改建工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6)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企业信用专栏公示为准;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6)近两年(2013、2014)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7)类似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材料报名时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4.2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水利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3-2061625   1383928762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8602919   13839265259
水行政监督部门:濮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电话:0393-4401115 电子邮箱:pylhz@hnsl.gov.cn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邮编:457000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