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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4873次
招标编号:HNDM201403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3]6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森林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统筹基建、省财政拨款以及部分中央补助资金。河南省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徐寨路南、福彩路东原省林业干部学校院内; 2.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9820平方米,地上八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2.4本次招标的规模和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地基处理工程;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其中CFG桩体部分:I类桩大于等于97%,II类桩小于3%,不得出现III类和IV类桩); 2.7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报名企业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 3.4 企业业绩及实力: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均具有同等及以上规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需出具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32室)。 4.2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关系等);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 (6) 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需出具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7) 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9) 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施工合同的原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3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送达地点为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森林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38392177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18037385885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