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赵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场区建筑垃圾清运工程 谈判变更公告
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4457次
编号:HNDM20140323-变01
原谈判公告第3.2项“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砌筑作业分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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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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