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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5年第二十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日期:2015-11-02 浏览次数:4096次
                                           建市资函[2015]1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东方华智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申请人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