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蔬菜大棚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7-24 浏览次数:2378次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蔬菜大棚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海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单位:卢氏县海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项目名称: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蔬菜大棚工程
3、项目编号:HNDM-20180728
4、资金来源: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及产业扶贫资金(县产业办公室)
5、采购内容:蔬菜大棚,其中37.5m*36m共1座,37.5m*48m共一座。共计2座,及其附属工程
6、采购预算:¥781765.75元
7、交货地点: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质保期:2年
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大棚建设、设计及安装;
4、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经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8年4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8、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在有效期内);
9、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7月27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原件及复印件;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行号:305491030179
账号:601435396
注: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2日10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海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 址: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
联 系 人:雷邦成
电 话:1513987484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邮 箱:582524775@qq.com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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