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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日期:2018-07-19 浏览次数:203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8-3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预算金额:2791523.53元
2.3质量要求:合格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6 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段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第三标段 电子显示屏设备一批 441045.53 元
2.7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第三标段:肆拾肆万壹仟零肆拾伍元伍角叁分(¥441045.53 );
3.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2公告日期: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日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07月18日 
4.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4.3评标专家名单:陈虹、王银晓、康秋红、郭志、孙毅国
5.定标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6.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河南创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总报价:440465.00元
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2503号
7.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公告期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9.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执行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为:6606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联 系 人:王银晓
联系电话:158382622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613833222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巩义市子华实验学校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uiles/2018071916414327.zip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