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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8-07-18 浏览次数:1960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谈判会议,现就本次谈判的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HNDM-20180704;
3、项目主要内容: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20日历天
7、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07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信息。
二、谈判情况:
1、谈判日期:2018年07月18日10时00分
2、谈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谈判小组名单:刘保江  焦小康  赵红伟 
三、定标日期:
2018年07月18日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大写:叁拾贰万玖仟元整      
小写:¥329000.00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苏建宽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豫241151574009
五、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29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
联 系 人:张黎明
电    话:139497538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邮    箱:582524775@qq.com
    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