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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四所学校新建辅助用房(七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8-07-13 浏览次数:2503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四所学校新建辅助用房(七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四所学校新建辅助用房(七室)工程
1.2采购编号:GXQ2018-024jc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含遵化店镇中心校高新三小(钢结构2层)、孙庄小学(框架结构3层)、溪庄小学(框架结构3层)和张楼小学(钢结构2层)四所学校新建辅助用房(七室)工程。总投资额约为487万元。本项目工程款按节点支付,即工程实施第一年度支付合同价款40%、第二年度支付合同价款40%、第三年度支付合同价款20%;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参与本项目期间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测量员、试验员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同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且随时可查;
3.6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在项目结束前随时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3.7供应商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带二维码或验证码且网上可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9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本公告第3.5款要求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除委托代理人外,拟派人员须一人一岗),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供应商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③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11月份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若网站出现故障,可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有效证明。采购人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共同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报名信息
5.1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5.3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东建工•景苑五单元十二楼西户。 
5.4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5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
注:报名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09时30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375-3973986
地  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0375-7080444   1551601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