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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7-11 浏览次数:2437次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工程,采购人为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民委员会,谈判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HNDM-20180704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规模及概况: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舞台及广场改造
5、建设地点:灵宝市焦村镇焦村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涵盖的所有内容
9、控制价:¥332798.08元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2015年至今);
5、财务状况良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开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了明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07月12日至2018年07月16日(早上8:0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东关村大龄青年公寓楼下)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2015年至今)
(8)近年来财务状况表(2015年、2016年、2017年);
(9)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应在有效期内);
(10)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东关村大龄青年公寓楼下)领取谈判文件等资料。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单位帐户转至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行    号:305491030179
账    号:601435396
注: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七、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8日10时整,地点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
联 系 人: 张黎明
电    话:139497538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949807971
邮    箱:37945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