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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06-20 浏览次数:2326次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谈判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307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规模及概况:消防泡沫采购,(详见采购清单)控制价:¥180000.00元。
5、建设地点: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
6、交货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2年
9、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采购之内容;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近三年来具有相同业绩(2015年至今);
5、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投标企业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1日至2018年06月2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五、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3日11时0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卢氏县石龙头
联 系 人:穆吉
电    话:159368918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邮    箱:5825247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