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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日期:2018-06-05 浏览次数:2037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谈判会议,现就本次谈判的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307号;
3、项目主要内容:第一标段: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消防泡沫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第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二标段:合格
6、工期及交货期:30日历天
7、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05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信息。
二、谈判情况:
1、谈判日期:2018年06月04日15时3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小组名单:侯月文、蔡霖兴、杜亚茹
三、定标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四、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8号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中标价:大写:肆拾贰万叁仟元整
小写:¥4230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马海峰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  豫241121220813
第二标段:
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故作废标处理
五、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961.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卢氏县石龙头
联 系 人:穆吉
电    话:1593689182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邮    箱:582524775@qq.com
    各响应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卢氏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改造工程变更部分及消防泡沫采购项目-谈判文件uiles/201806051656362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