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东明镇易地搬迁扶贫阳光小区工程和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室外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9 浏览次数:2880次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东明镇易地搬迁扶贫阳光小区工程和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室外工程设计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东明镇易地搬迁扶贫阳光小区工程和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室外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330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内容及规模:卢氏县东明镇易地搬迁阳光小区工程、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室外工程、门卫房、绿化、给排水、消防、配电等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和后期服务等;
5、招标范围:卢氏县东明镇易地搬迁阳光小区工程、阳光小区集中安置点室外工程、门卫房、绿化、给排水、消防、配电等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和后期服务等;
6、建设地点:卢氏县东明镇火炎村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设计深度、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8年2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开始报名时间之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7、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30日至2018年06月 0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拟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
(8)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原件及复印件;
(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1)网上报名成功回执;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3、即日起,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供:
法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
(4)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转账凭证上除银行自动产生的内容外,还需写清项目名称及标段、开户行行号、经办人电话)(此转账凭证由中心财务室留存作为退还保证金凭证)。
(2)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公章)
保证金收据需由投标单位着专人前来领取,不允许代领。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9日11时整,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卢氏县东明镇解放路
联 系 人:钱占锋
电 话:180399377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 系 人:王守信
电 话:0398-2113871、13839838271
邮 箱:5825247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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