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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骨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2078次

                          招标编号:HNDM201805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骨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骨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骨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项目
2.2 项目概况:具体参数详见参数公示
2.3 工期:60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郑州市骨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项目所涉及的与医院现有系统来往端口的改造、对接、系统调试、培训及其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在近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
3.4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具有完成本项目系统接口改造的能力;
3.6 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人员至少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同一份查询结果不能同时用于其他项目的投标报名(同一编号下多份原件除外)));
3.7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5 月 28日至 2018 年 6月 1日(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6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4)投标人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即可),(5)投标人在近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日期提供),(6)投标人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如单位无往来业务,可提供员工纳税证明,如企业无法出具个人纳税证明,请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即可)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7)具有完成本项目系统接口改造的能力承诺书,(8)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9)“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验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18 年 5 月 28日至 2018 年 6月 1日(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9:00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骨科医院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中路5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434950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杨女士、李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2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参数要求
一、建设内容
1、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
电子病历(EMR)是病人在医院诊断治疗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以电子化方式记录患者就诊的信息,管理有关个人终生健康状态和医疗保健行为信息,涉及病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质量控制、统计和利用。在医疗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提供超越纸张病历的服务,满足医疗、法律和管理需求。
电子病历想在要临床使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实现与已有系统的无缝接口,使医疗信息在各系统中充分共享,从而形成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如果不能实现信息对接,那电子病历就仅仅是一个病历书写工具,完全不能起到将各系统中产生的信息整合归纳的核心作用。
2、本应用系统方案书功能描述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技术要求:
一、建设依据
1、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
我院目前正在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对院内其他信息化系统的接口方面不能很好的满足临床的需要;同时,电子病历系统和HIS、LIS等其他系统存在数据交换、互操作性的要求,需要进行接口改造。所以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系统与院内其他信息化系统之间的联系,加强数据通信功能,避免基本信息的重复录入,共享各类检验结果,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避免发生人为输入错误,决定进行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采购,使电子病历系统与院内其他信息化系统真正的无缝连接,达到互联互通。
为了平稳过度,接口改造过程中对医院的业务产生最小的影响;需要对于现有的系统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对接,涉及的软件系统有:
1) HIS系统
2) LIS系统
3) PACS系统
4) 病案
5) 随访
6) 心电
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应遵循的相关国家卫生规范主要有:
1)2002年《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2)2009年《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3)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4)2011年《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
5)2011年《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6)2016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7)2016年《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8)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二、建设内容
(一)、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符合国家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中的各种要求。
2)符合内《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中的各项要求。
3)实施周期短、成本低。
4)平稳过度,接口改造过程中对医院的业务产生最小的影响。
5)具备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方案书,承诺提供接口详细说明文档。
2、数据接口要求 
1)能通过局域网、广域网等方式传输,在各接口相关系统中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与同步,支持对临床信息的实时统计、查询和监控功能。
2)所有临床文档、病历、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必须进行加密传输,保证数据信息安全。
3、安全要求
1)必须保证系统中的数据安全,保证系统中的数据不被非法阅读、篡改,数据必须加密存储和传输。
2)系统须按照相关医疗规章制度,根据身份、时效等对接口数据进行权限控制。
3)必须保证系统的7×24正常运行,并提供在异常情况下的后备解决方案,要求在网络中断或服务器下线情况下,提供快速支持,一般不超过1小时。 
4)要求在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等特殊情况下,保证不中断客户端的病历书写和保存操作,并确保数据不丢失,避免因计算机故障导致的医疗工作的延迟和医疗差错。
(二)、电子病历系统接口改造功能需求
1、与HIS系统接口
1.1接口数据信息
1)HIS系统信息(包括供应商、版本、版权信息等)
2)科室信息(包括科室编号、科室名称等)
3)病区信息(包括病区编号、病区名称等)
4)工作人员(包括工作卡号、姓名、科室编号等)
5)病人信息(包括住院号、姓名、身份证号、住院科别、主治医生等)
6)药品信息(包括药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等)
7)长期医嘱(包括开始时间、开嘱医生、执行护士等)
8)临时医嘱(包括开始时间、开嘱医生、执行护士等)
1.2接口配置信息
1)服务器与端口信息配置
2)数据库配置
3)用户信息配置
2、与LIS系统接口
2.1接口数据信息
1)检验申请单开立与撤销
2)检验条码信息
3)检验样本信息
4)检验医嘱信息
5)检验报告信息
2.2接口配置信息
1)服务器与端口信息配置
2)数据库配置
3)用户信息配置
3、与PACS系统接口
3.1接口数据信息
1)影像检查申请单开立与撤销
2)影像检查单条码信息
3)影像检查医嘱信息
4)影像检查报告信息
3.2接口配置信息
1)服务器与端口信息配置
2)数据库配置
3)用户信息配置
4、与病案系统接口
4.1接口数据信息
1)病案首页
2)病历归档信息
4.2接口配置信息
1)服务器与端口信息配置
2)数据库配置
3)用户信息配置
5、与随访系统接口
5.1接口数据信息
1)随访计划
2)随访跟踪
3)随访记录
4)随访数据与临床数据整合
5)随访工作量分析
5.2接口配置信息
1)服务器与端口信息配置
2)数据库配置
3)用户信息配置
6、与心电系统接口
6.1接口数据信息
1)心电图
2)心电报告
6.2接口配置信息
1)服务器与端口信息配置
2)数据库配置
3)用户信息配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1、响应速度快
确保一线工作站高峰期操作时无等待感觉,查询操作进行预处理从而加快查询速度。额定用户同时运行时不能出现堵塞现象。
2、时间取值统一
所有接口程序的时间取值必须是服务器时间。
3、数据的并发控制
同一接口程序同一功能同时工作时不能出现并发问题。
4、系统的自我纠错功能
所有用户自建的数据前后空格,全角半角等实现自我纠错。
(四)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前满足临床个性化改进需求。
三、实施、培训和售后要求
(一)、实施、培训要求
1、投标人需列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和培训计划,实施计划中含风险评估,并有责任完成对所有硬件产品、软件产品、系统集成及工具等在内的全部免费培训,培训包括技术人员培训、业务系统培训。
2、合同签订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现场实施,并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进行改进。
3、至少配备实施工程师2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全程保证顺利实施。
4、加强沟通,力争在合同签订之后6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5、投标人在维护期内应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投标人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当场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应提出更换解决方案。工作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修复时间应不超过1个工作日。
 (二)、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提供壹年软件升级运维服务(项目验收后计算),免费期满后每年具体费用、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在维护期内要求提供至少3名现场服务技术人员。
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在维护期内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专人专职)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4)中标人对系统软件服务时应不影响原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效率,不涉及到对原有应用系统重新设计。
5)政策性维护
今后因国家政策或政府、医院上级部门要求导致的被动性程序修改,在维护期内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程序修改服务,并确保系统的在政策要求的时限内正确运行,投标厂家承诺不推诿。
6)其他售后服务承诺
在系统实施及保修期内,院方提出对软件更改的要求,投标方应予以满足。
2、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
1)升级服务:实施完成后1年内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和医院临床工作需要以及软件升级情况免费升级;提供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版本更新升级服务。
2)优化服务:提出在正常条件下改进系统性能的各项建议,包括系统资源分配与效率改进建议、软件配置规划和性能优化建议、系统容量预测建议等。
3)咨询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
4)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
5)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不再另行收费。
四、验收流程
所有子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进行软件系统验收。医院将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与医院一起验收,同时就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易用性、适用性等请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进行评测,届时验收专家由医院指定。 
软件验收前需通过安全、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第三方测评。
验收流程:所有子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进行软件系统验收。
技术文档:系统验收后投标方须提供详细的软件相关技术文档(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至少各一份,含数据结构、数据流程图、系统字典说明等)、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文档资料。提供系统应急方案,提供维护和二次开发所需要的源代码及技术支持工具。
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计划书、用户需求分析报告、数据库字典;
项目概要设计书和详细设计书;
安装、测试报告:包括《安装报告》、《测试用例》等;
使用手册:包括《用户手册》、《培训手册》等;
系统维护手册;
验收报告。
五、其他要求
1、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投标人承诺全部承担今后凡因本项目相关部件知识产权方面可能产生的任何问题、纠纷乃至赔偿等
2、对系统的保密范围要求:投标人承诺在实施和维护过程中,任何涉及医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医院数据、医院特有的功能需求等,未得到医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展示、举例乃至销售,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系统所涉及软件除非约定,均不限用户数、不限终端数。
4、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签订前后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按医院的需求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