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调蓄水库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2826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调蓄水库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调蓄水库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12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
2.2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
2.3预算金额:350万元
2.4最高限价: 350万元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调蓄水库项目建议书编制
2.6服务期限: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4.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4.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或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年检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4.6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和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书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工程咨询单位,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工程咨询单位且2015年1月1日(含)之前已经开展咨询工作(备案专业含水利工程),提供网页截图。
4.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9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日及之后开具为准(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 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5月17日至2018 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新港路交叉口)。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71-86199291 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报名。
5.3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或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年检的财务审计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2017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7)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8)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页(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并提供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6.1获取时间:2018 年5月17日至2018 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
6.2获取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新港路交叉口)
6.3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6.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2日09时30分,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12日09时30分,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桥航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辛合雷
联系电话:0371-8619882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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