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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创业中心孵化基地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239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创业中心孵化基地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创业中心孵化基地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华夏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内容包括路演大厅、展博中心、会议报告中心及公共交流中心等,本项目为实验区创业中心孵化基地。
2.3招标内容: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有良好的业绩和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5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效期内,查询人员至少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5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须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
(4)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1.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2.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褚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