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日期:2018-04-23 浏览次数:2228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2 采购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8-2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康店镇庄头村
2.2建设内容:小区内服务用房、配套基础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4预算金额:539.0042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共计施工一个标段。
3.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2公告日期:2018年3月26日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4月19日
4.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4.3评标专家名单:杨素钦、宋领法、杜艳华、陈砚详、赵宏超
5.定标日期
2018年4月23日
6.中标信息
中标投标人名称: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投标人地址:巩义市康店镇伊洛南路39号南侧
投标总报价:4494713.31元
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张治耕
7.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公告期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9.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执行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为:34400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S312与创业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4340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613833222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文件uiles/2018042318411422.doc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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