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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祖石文化示范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8 浏览次数:2440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祖石文化示范路绿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巩义市祖石文化示范路绿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巩义市河洛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4预算金额:1153890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7采购编号:HNDM20180321
2.8标段划分:共计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管理。
3.2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设工程并做出承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2017年7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证明)。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17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3.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开具时间为准,查询内容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报名时携带资料:携带(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6)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7)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10)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注:以上资料验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巩义市建设路金地银座405室。
5.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6.4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富康北路52号
联 系 人:李晓明
电    话:0371-641567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61383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