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选聘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11 浏览次数:2551次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8-43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选聘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新财购-2018-43号
2.2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预算:585万元
2.5招标范围:对新郑市28个行政村(社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具体包括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制订方案;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公示确认;界定股东、统计人口、公示确认;量化资产、设置股权、公示确认;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注册、总结备案;档案整理、建立台账、数据录入、建立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等全过程服务。
注:所有服务项目均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以联合体形式竞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次招标人资格要求。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郑州市的政策、规范(办法)、技术标准要求等规定,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2.7服务期限:150个工作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服务标段,共4个乡镇、10个村(社区):城关乡的东郭寺村、敬楼村、小占庄村,辛店镇的北靳楼村、袁集村、人和寨村,具茨山景区管委会的大槐树村,观音寺镇的潩水寨村、石固堆村、唐户村;
二标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服务标段,共3个乡镇、6个村(社区):梨河镇的七里堂社区、新蛮子营村,和庄镇的河赵村、陆庄村,薛店镇的观沟村、格大张村;
三标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服务标段,共5个乡镇(街道办)、6个村(社区、居委会):新烟街道办事处的车站居委会,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的阁老坟居委会,新建路街道办事处的东街居委会,新区管委会的李唐庄社区,新村镇的张垌村、二十里铺村;
四标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服务标段,共3个乡镇、6个村(社区):孟庄镇的唐河社区、三旺马村,龙湖镇的泰山村、沙窝李村,郭店镇的海寨社区、冯寺村。
2.9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每个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7年公布的分类评价中排在第一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 A 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排名前 50 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级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方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及证明。
3.3联合体投标:需提交联合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以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3.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投标人需把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须知: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单位分类评价或排名等证明材料;
(4)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5)联合体协议书;
(6)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
(7)2015、2016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8)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12)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注:投标人及联合体方均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3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六、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9日17:00止。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叁万陆仟元整 (¥36000元)
二标段:贰万柒仟元整 (¥27000元)
三标段:贰万柒仟元整 (¥27000元)
四标段:贰万柒仟元整 (¥27000元)
7.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
7.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9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7.4保证金账号信息:
一标段: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178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88100020000979
二标段: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185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88100020001014
三标段: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186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88100020001015
四标段:
开户行一: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184
开户行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88100020001013
(注:以上每个标段两个银行账号任选其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7.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二)本项目标书费每个标段伍佰元整,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920297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38122671 0371-55679799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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