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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变更公告
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2060次

 采购文件编号:巩财公开-2018-21号

1.原采购公告名称、公告日期及媒体
1.1原公告项目名称: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1.2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
1.3原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变更内容
2.1变更事项:中标单位承担费用
2.2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款和“总则”1.5.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现变更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取,以及本项目前期工程造价服务费用10200元,均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费用变更的具体内容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各投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变更资料,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单位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变更公告日期:2018年3月28日
2.4变更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告时间及其他事宜
公告日期:2018年3月28日
其他事宜:无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S312与创业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4340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613833222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