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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253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巩义市康店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庄头片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康店镇庄头村
2.3建设内容:小区内服务用房、配套基础设施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5预算金额:539.0042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采购编号:巩财公开-2018-21号
2.9标段划分:共计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应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相应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报名期间开具时间为准,查询内容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7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携带原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系统,请于2018 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yggzyjy.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详见http://www.gyggzyjy.gov.cn 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4.2 CA密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巩义市行政西街)办理。
4.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详见http://www.gyggzyjy.gov.cn 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
6.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S312与创业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4340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61383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