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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消防支队采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2867次

                                 招标编号:HNDM20180306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消防支队采暖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消防支队采暖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宛城区、唐河县、桐柏县、西峡县、镇平县。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后续设计变更(如有)、招标文件等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南阳宛城区消防中队大队综合楼采暖工程 988340.71
唐河县消防大队综合楼采暖工程
桐柏县消防大队综合楼采暖工程
西峡县消防队综合楼采暖工程
镇平县消防大队综合楼采暖工程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
3.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个100万元及以上供热工程业绩;
3.5提供至少一个管径DN200及以上的供热管网工程业绩(备注:业绩证明须包含施工合同,若施工合同未体现管径或供热面积,可以提供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单、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之一加以证明。);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与光武大桥北200米圣泰假日酒店10楼会议室报名。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场。
4.3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与光武大桥北200米圣泰假日酒店10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阳市消防支队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35060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3812233    1523865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