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2473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采购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17-685
项目预算:1764万元。
采购内容: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21台。
供货期:60日历天。
二、项目情况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内容: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8、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检察机关开具(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络终端查询打印与检察机关现场办理具有同等效力)。
四、单一来源采购报名
供应商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7 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报名室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信用中国和政府采购网相关网页截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本。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3月28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消防总队5楼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615335
采购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先生 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邮编:450008
传真:0371-638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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