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关于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样品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257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样品检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样品检测
1.2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74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 预算金额:1290000元
2.3 采购内容: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作物污染检测分析;
2.4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河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
2.5完成期限:检测机构自收到最后一批样品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3.1项目背景: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 34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下发河南省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作物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农能环〔2018〕4号),由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项目。项目中涉及土壤、农产品可食部分样品检测分析任务,需要检测机构提供土壤、农作物样品检测分析服务,以便及时获得准确可靠的样本检测数据及评价结果。
3.2项目样品分配地点:郑州市土壤样品67个、农作物样品23个;开封市土壤样品44个、农作物样品21个;洛阳市土壤样品100个、农作物样品30个;平顶山市土壤样品76个、农作物样品24个;安阳市土壤样品57个、农作物样品33个;鹤壁市土壤样品28个、农作物样品12个;新乡市土壤样品108个、农作物样品52个;焦作市土壤样品85个、农作物样品35个;濮阳市土壤样品55个、农作物样品25个;许昌市土壤样品67个、农作物样品13个;漯河市市土壤样品58个、农作物样品17个;三门峡市土壤样品60个、农作物样品20个;商丘市土壤样品97个、农作物样品23个;周口市土壤样品120个、农作物样品30个;驻马店市土壤样品113个、农作物样品47个;南阳市土壤样品128个、农作物样品32个;信阳市土壤样品121个、农作物样品39个;济源市土壤样品26个、农作物样品14个;巩义市土壤样品12个、农作物样品3个;兰考县土壤样品10个、农作物样品5个;汝州市土壤样品20个、农作物样品5个;滑县土壤样品15个、农作物样品5个;长垣县土壤样品21个、农作物样品9个;永城市土壤样品23个、农作物样品7个;鹿邑县土壤样品17个、农作物样品8个;邓州市土壤样品24个、农作物样品6个;固始县土壤样品30个、农作物样品10个;新蔡县土壤样品24个、农作物样品6个。共计土壤样品1606个,农作物样品554个。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网络安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5.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5.6 投标人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CMA)且证书合法有效;且认证项目涵盖土壤中pH值、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砷、镉、铬、汞、铅、铜、锌、镍等分析项目和农产品中砷、镉、铬、汞、铅、铜、锌、镍重金属分析项目检测能力;
5.7投标人需入围《农业部生态环境总站关于2017-2018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承检机构名录的通知》(农生态)〔2018〕2号中公布的检测机构名单。
5.8具备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6.1 投标人(供应商)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9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7.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响应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7.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每套300元。
7.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响应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
8.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8.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东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及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8.4开标时,响应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8.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农业厅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17989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申长爽
电 话:0371-55679968
传 真:0371-63812233
邮 箱:dmgs789@126.com
2018年3月6日
附件:采购需求uiles/2018030615433889.b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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