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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2645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制作、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儿童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制作、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儿童医院东区医院
2.3投资额:595万元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部分内容(医院空间艺术总体装饰及雕塑模型制作、成品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等内容;其中本次招标不含:A区(户外)户外建筑外墙发光墙、户外花坛;B区(门诊、医技)互动式光影的LED发光墙、互动投影;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业务范围须包括艺术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内容;
3.3投标人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包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具有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施工业绩展示(携合同复印件)。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拟派项目艺术总监须具有“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同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美术师以上相关资格证,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艺术总监在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艺术品组织或创作工程的业绩,包括博物馆、国家级大型体育场馆或奥运会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建筑(含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交通枢纽等)等国家级大型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规划、创作的工程;
(注: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艺术总监)的业绩不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艺术总监可以为同一人)
3.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2 月06日至 2018 年 02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4)项目负责人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5)艺术总监会员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6)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艺术总监)的业绩(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纸一套)。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另行通知。
5.2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儿童医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外环东路33号(农业东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南科长、李主任
电  话:0371-85515732、0371-85515702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王女士
电话:0371-55679799
传真:0371-638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