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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1825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卫辉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卫辉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卫交采2017TP028(卫财招标采购17072)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内容及数量:北斗卫星接收设备2套,观测墩建设2个,防雷工程2个,通讯工程2条,UPS电源(站点)2座,机柜站点2个。
2.3技术要求:合格(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建设、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3.2公告日期:2018年1月2日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1月11日 
4.2评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 
4.3评标委员会名单:路玮琳、郑文明、康敬梅 
5.定标日期:2018年1月12日
6.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天宇伟业测量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昆仑路6号2号楼1-2层2号
项目中标金额:376800元(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7.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7.1结果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7.2公告期限: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卫辉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赵鸿海      联系电话:15836177293
地  址: 卫辉市健康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50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影      联系电话:17637328725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科技大厦12楼
 
    各响应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采购文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卫辉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卫辉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卫交采2017TP028(卫财招标采购17072)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内容及数量:北斗卫星接收设备2套,观测墩建设2个,防雷工程2个,通讯工程2条,UPS电源(站点)2座,机柜站点2个。
2.3技术要求:合格(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建设、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3.2公告日期:2018年1月2日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1月11日 
4.2评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 
4.3评标委员会名单:路玮琳、郑文明、康敬梅 
5.定标日期:2018年1月12日
6.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天宇伟业测量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昆仑路6号2号楼1-2层2号
项目中标金额:376800元(大写:叁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7.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7.1结果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7.2公告期限: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卫辉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赵鸿海      联系电话:15836177293
地  址: 卫辉市健康南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50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影      联系电话:17637328725
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科技大厦12楼
 
    各响应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采购文件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