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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东孟姜女河市区段治理工程施工合同公示
日期:2017-12-25 浏览次数:2066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东孟姜女河市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新乡市东孟姜女河市区段治理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项目成交合同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新乡市东孟姜女河市区段治理工程施工
1.2招标编号:新交GCZB-2017-005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卫辉市段河道治理1.947km(14+395-16+342),其中河道清淤1.947km,险工段浆砌石护砌1处共60m,重建生产桥1座;
施工二标段:牧野区段河道治理4.928km(16+342-21+270)其中河道清淤4.128km,险工段浆砌石护砌2处共210m;
施工三标段:红旗区段河道治理6.643km(21+270-27+913),其中河道清淤5.813km,险工段浆砌石护砌6处共515m;
施工四标段:高新区、卫滨区段河道治理5.14km(27+913-33+053),其中河道清淤4.295km,新建管理房1处;
2.2预算金额:一标段:人民币3212857.70元;二标段:人民币5537596.30元;三标段:人民币6152967.91;四标段:人民币3263302.53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一标段:120 日历天;二标段:120 日历天;三标段:120 日历天;四标段: 120 日历天
2.6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高新区、红旗区、牧野区、卫辉市境内
三、合同内容: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5日已发布合同公示,现因本项目1-4标段合同中
1.第17.3工程进度款付款:进度付款办法由工程款按进度计量支付,承包方完成合同价总额的50%时支付至申请款的30%,完成合同价总额的70%时支付到申请款的50%,完工后支付至申请款的80%,剩余部分在审计单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按审定总价支付结清变更为工程款按进度计量支付,承包方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申请款的30%,完成工程量的70%时支付到申请款的50%,完工后支付至申请款的80%,剩余部分在审计单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后按审定总价支付结清。
2.其他内容不变。
详见附件。http://www.hngp.gov.cn/henan/content?infoId=1513579662426216&channelCode=H600102&b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