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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1980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内黄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内黄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内黄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项目
1.2采购编号:内公开(2017)-07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需求及采购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和《内公消【2017】61号》文件的请示及批复,拟采购城市主战消防车两辆。
2.2预算金额:130 万元
2.3货物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2.4 质量及交货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登记备案完成,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2.5 标段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6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网络安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申请人须是设备的制造商,其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车辆3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在交车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7依据高检会【2015】3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有行贿犯罪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中标之后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shixin.court.gov.cn)。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 2017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黄县东环中段路东)一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本项目采取无记名报名,报名时不用提供任何资质,交费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开标会议当天投标人签到时需出示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报名票据,如没有票据,拒收其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内黄县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内黄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567897529
地    址: 内黄县城关镇繁阳大道北段路东
招标代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373903138     
地    址: 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