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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2091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申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二、拟提供货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项目
采购预算:约1764万元。
采购数量:21台。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优化攻坚组装备性能结构,按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和灭火救援装备统型工作要求,使全省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能够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的战斗体系,推进“高、低、大、化”攻坚装备综合实力,逐步实现装备配备的通用性和一致性。河南省消防总队结合作战实际,参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机器人,制定全省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基本参数和需求。河南省消防总队通过参数论证认为本次采购的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技术功能具有多种专利,且具有整机防爆合格证并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具有唯一性。2017年11月17日经省政府采购专家论证确认,本次采购内容满足技术需求和相关要求的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目前只有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和防爆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技术参数,详见附件。uiles/2017111715434820.rar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0371-65808411); 财政厅行政群团处,联系电话:0371-6580860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615335)。
专家论证意见及技术参数: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消防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615335
 
采购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先生 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邮编:450008
传真:0371-638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