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新区桥北乡小张庄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7-11-09 浏览次数:1950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桥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平原新区桥北乡小张庄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原新区桥北乡小张庄村光伏发电项目
1.2项目编号: HNDM2017110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桥北乡小张庄村 ;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建设规模:145kw光伏发电项目所需要施工安装及调试验收等全部内容 ;
2.4 预算金额:103.77万元 ;
2.5 计划工期:30天;
2.6质量要求:工程项目全部运行后,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通过相关部门的总体验收,并移交给采购人;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光伏组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授权证明;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复印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7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时间内,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开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4、政府采购政策:
4.1 本次采购若步及中小型企业的,技照“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招标货物中如有涉及到节能产品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时“,则所投涉及到节能产品的必须选择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节能产品货物参与投标,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本次采购不适用)。
4.3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文件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货物中,如有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的,则所投涉及到上述货物的产品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次采购不适用)。
4.4依据《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以财政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期清单为准),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生效;(本次采购不适用)
4.5所投产品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合法査询网址) ; (本次采购不适用)
4.6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及服务。本招标文件中如有“进口货物”的描述,是指采购人已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过报批手续; (本次采购不适用)
4.7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的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目录》中列明的首购产品的,采购人按照规定将合同授予提供首购产品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不适用)
5、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5.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报名时间内,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开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5.2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11 月 10 日至2017年 11 月 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牧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北心连心花园;
5.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5.5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 11 月 17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5.6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原阳县桥北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将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原阳县桥北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乡市平原新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22377879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56526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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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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