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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公安局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11-06 浏览次数:241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阳县公安局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舞发改工信投资(2017)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舞阳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舞阳县公安局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舞阳县境内;
2.3投资金额: 约为1137万元
2.4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68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5工    期:12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程;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舞阳县公安局侯集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899平方米,投资额约为180万元;
第二标段:舞阳县公安局章化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805平方米,投资额约为161万元;
第三标段:舞阳县公安局辛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116平方米,投资额约为223万元;
第四标段:舞阳县公安局莲花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116平方米,投资额约为223万元;
第五标段:舞阳县公安局马村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805平方米,投资额约为161万元;
第六标段:舞阳县公安局太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约946平方米,投资额约为1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份以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份以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专业包含施工、工民建、城建、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设施工、建筑工程建造、工程)。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日及之后开具为准;
3.6.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7每个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院内东楼一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持(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份以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份以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2017年1月份以来至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7)按3.4条款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8)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4纸贰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阳县公安局 
地    址:漯河市舞泉镇三环路与重庆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效先生 
联系电话:0395-72295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武女士、张先生
电话:0371-55679799
传真:0371-63812233
电子邮件: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