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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2017年建养管一体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2138次

1、招标条件

鹿邑县2017年建养管一体化养护工程已由鹿交文【2017】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建养管一体化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2017年建养管一体化养护工程;
2.2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1028号;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 总 投 资:约21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G311豫皖界至太清段铣刨加铺工程;
第2标段:G311鹿邑西段中修工程;
第3标段:鹿邑县G311线鹿郸干渠桥加宽工程;
第4标段:鹿邑县S210线鹿辛运河桥加宽工程;
第5标段:鹿邑县G220线李油坊桥改建工程;
第6标段:鹿邑县G311线水毁工程。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第1-2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以上的中修、改建或新建公路工程业绩;
第3-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以上的桥梁改建或新建工程业绩;
第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3第1-6标段拟派建造师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建造师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从 2017年3月01日至2017年9月30日(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
注:所有标段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等相关材料。
3.4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建造师,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6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于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8: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4.3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分至下午18: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中标单位应在鹿邑县注册公司或设立独立核算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311国道
联系人:张威
电  话:0394-7223557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15939489607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1669 
 
 
                                                   2017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