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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广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2204次

                        招标编号:镇资建【2017】GK-243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广场改造项目已由镇政办【2016】17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平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镇平县广场改造项目拟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中心广场及文化广场改造工程 中心广场位于工业路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34亩。施工内容主要有透水混凝土道路、防腐木坐凳及乔灌木种植等;文化广场位于健康路中段,县会展中心前,占地13亩。施工内容主要有喷灌系统、防腐木坐凳及乔灌木种植等。
二标段:玉鼎广场改造工程:玉鼎广场位于雪枫路与校场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45亩。主要施工内容有湖底改造、透水混凝土、喷灌系统安装及乔灌木种植等。
三标段:北区广场改造工程:北区广场位于健康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200米,占地8亩。施工内容主要有透水混凝土道路、人行道及广场铺装、管理房及乔灌木种植等。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3.2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企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叁级及以上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
3.4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上述多个标段,若同时在两个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名,有优先选择权,只能在一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有效期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及方法:拟投标企业需携带所需资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处提交报名资料。招标文件600元/份(含清单、图纸)。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名及开标时提供):
    所有投标人须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件;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企业业绩;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上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两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377—83866772
招 标 人:镇平县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7-839615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377-6055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