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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优质花生招标公告
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3173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厅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优质花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优质花生
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7-165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谈判内容:优质花生专项监测(监测项目毒死蜱、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等);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成;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规定;
5、预算金额:2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6. 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CMA)及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合格,且证书合法有效,具备所投标所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
7. 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样所必须的设备、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测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8. 投标供应商2015年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农业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绩证明不少于4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网络安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售标信息:
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2室;
3.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资质证书、业绩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会议室。
七、谈判信息:
1.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6日下午15时30分;
2.谈判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会议室。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农业厅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17025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12楼
联系人: 申长爽  袁宝利 
联系电话:0371-5567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