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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电子产业园振林标准化厂房建设社会资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2221次

1.招标条件

林州市电子产业园振林标准化厂房建设方案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本项目实施机构为林州市振林街道惠民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林州市电子产业园振林标准化厂房建设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编号:HNDMCG2017-25。
3.招标需求
3.1项目建设期:90日历天;
3.2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万元;
3.3招标内容:确定林州市电子产业园振林标准化厂房建设社会资本方;
4.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最多不超过3家);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3企业联合体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上述条件;
4.4具有满足本项目管理、建设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才的储备;
4.5具有协调地方关系、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能力;
4.6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存款余额及结算信誉)、纳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能证明申请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财务报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存款余额及结算信誉)、纳税凭证或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到林州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林州市振林路27号,财政局西院;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林州市振林街道惠民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人民街西段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939970621
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