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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医院婴儿、儿童常频高频振荡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1995次

1.招标条件

受延津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延津县人民医院婴儿、儿童常频高频振荡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人民医院婴儿、儿童常频高频振荡呼吸机采购项目;
2.2招 标 人:延津县人民医院;
2.3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内容:
序号 拟采购设备名称 使用科室      预算金额(万元)数量 备注
1 婴儿、儿童常频高频振荡呼吸机   ICU      40 1原装进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3.6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3)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4)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生产企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承诺书。
注:以上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2室;
5.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2室;
6.3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延津县人民医院
地  址:延津县城关卫生西路166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82361221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先生  申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