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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项目丰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澄清通知
日期:2017-09-15 浏览次数:2431次

采购文件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14

1.原采购公告名称、公告日期及媒体
1.1原公告项目名称:巩义市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项目丰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2首次公告日期:2017 年08 月23日至2017年08 月29日
1.3原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变更内容
2.1更正事项:  评标办法
2.2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
2.2.4 技术标
(40分) 施工组织计
评分标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合理; 1-2分
2.2.7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15分) 其他评分
因素
(10分)
现变更为:
2.2.4 技术标
(40分) 施工组织计
评分标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合理; 1-4分
2.2.7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10分) 其他评分
因素
(10分)
更正日期:2017年09月15日
3.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公告时间及其他事宜
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5日
其他事宜:无
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90517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闫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邮    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