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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光山”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2083次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智慧光山”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次)已由 光山县人民政府 以 政府常务会审核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光山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智慧光山”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智慧光山”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次)包含15个专项:基础设施、智慧环保、智慧安监、智慧政务、智慧电商、智慧医疗、网格化社会管理、智慧城管、智慧国土、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民生、智慧信用、平安光山、精准脱贫。项目总投资估24992.50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24166.80万元,建设期利息825.7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2537.53万元(含使用者付费项目的4835.55万元),其他费用925.3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703.89万元。项目公司由光山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注册地为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光山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方股权结构计划占比为10%:90%,注册资本为8000万。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3.合作范围和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范围包括“智慧光山”的分项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具体以政府批准的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运维服务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合作期限10年(2018~2027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2年(以实际建设期为准,但不得超过2年,建设期可能存在试运营),运营期固定为8年。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或政府重新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或政府另外选聘合格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运营及维护。
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 采购需求
1.项目公司设立:由光山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注册成立,直接参与项目投资和项目管理,直接承担项目债务责任和项目风险。
2.项目地点:光山县域范围。
3.运作方式:本项目属准经营性项目,适宜采用“DBFOT”的模式(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即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四.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等同注册文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申请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需申请人做出承诺)。
2.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牵头人(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下同)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同时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净资产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以经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3.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需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专业要求为电子、通信、计算机相关专业)和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4.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5.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如投资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良好。
6.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如投资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任何在大型合同中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负责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 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于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光明大厦)三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窗口处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对;(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8)申请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联合体需要提供协议书及牵头人的所有证书及资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
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各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2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七份及有效电子版(壹份正本、陆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光山县平安路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376-889985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道政和花园B区904
邮    编:464000  
联 系 人:袁宝利   翟敏  
电    话:15324837766   1773480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