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采购救护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2428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的委托,现对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采购救护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谈判,欢迎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经济技术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采购救护车项目
1.2采购编号:召采谈判2017-01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救护车1辆
2.2供货期: 3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预算金额:4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为救护车的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厂家公章);
3.3、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救护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出具原件或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救护车));
3.4、投标人需提供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8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新华书店四楼)
4.3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和“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肆套(并胶装成册)(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时同时领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新华书店四楼);
5.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09: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新华书店四楼);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09: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新华书店四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5-2601116
地 址:召陵区颍河路12号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639562947 0371-5567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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