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洹河项目区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三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1885次
林州市洹河项目区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林州市洹河项目区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SL2017SG038(3) 采购编号:LCGG-2017-99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微山县水利施工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6166160469A
中标金额:2370979.94元
拟任项目经理:黄东升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鲁20814150856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鲁水安B(2015)00572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187084194N
中标金额:2356508.04元
拟任项目经理:周云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湘24313142873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6)0044154
第三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418806060A
中标金额:2378215.89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文平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06101677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69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372-6812817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党先生
电话:0372-6591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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