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林州市洹河项目区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2075次

    林州市洹河项目区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林州市洹河项目区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SL2017SG038(1)         采购编号:LCGG-2017-99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兴锋盈(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9179351XN
中标金额:1457673.56元
拟任项目经理:林慧明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闽23511113085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闽建安B(2010)0000027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中金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93283177N
中标金额:1456172.35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华栋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鄂2421315430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鄂水安B(2015)000348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坤鑫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2462534E
中标金额:1484695.32元
拟任项目经理:殷建勋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1122353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1)00165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372-6812817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党先生
电话:0372-6591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