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中心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2190次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中心拟采购(太赫兹时域光谱仪)进口设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上述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及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等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6)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副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86558716)(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2017年8月8日
附件1、技术参数uiles/2017080809491179.doc
附件2、专家论证意见及申请表uiles/2017080809492931.zip
附件3、专家签到表uiles/20170808094940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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