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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3068次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申请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名称: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二、拟提供项目基本情况:
“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以下简称互联互通项目)是基于河南省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运政业务系统)而建设的项目,旨在实现全国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系统业务的全面协调联动,为构建“省际联动、行业协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体系奠定基础。
2015年4月2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63号)。文件指出,为加快推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更好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管和决策水平,交通运输部决定启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文件要求各省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接入,统一开发、复制推广,重在主体、兼顾个体”的联网思路和“先联后统再提升,边联边用出成果”的工作原则,自2015年5月起,全面启动运政系统完善和联网工作,在2015年度内实现与全国道路运政基础数据的共享交换,基本实现运政业务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
2016年2月2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交运便字〔2016〕34号)。文件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更好地改进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省加快推进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
因此,为响应交通运输部互联互通工作号召,按照部级各项工作要求,完成省级数据清理、数据采集上报、跨省数据互查、跨省业务办理等工作任务,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拟建设河南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
项目预算:95万元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基于河南省运政业务系统建设,运政业务系统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及其下属公司-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开发建设和部署应用;
(2)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系统的开发方,对河南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的网络拓扑结构、技术架构、数据结构比较熟悉;本项目涉及系统功能点多、内容多,专业性强;为保证原有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同时为了防止泄密并保证原有采购项目后续服务配套的一致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相应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原开发单位交科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0371-65808416) 和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100号,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87165977)。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uiles/2017072508414650.bak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