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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9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1854次

    嵩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9标段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7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嵩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9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NDM2017050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天海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金额:529799元  (大写:伍拾贰万玖仟柒佰玖拾玖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
免费保修期: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市高楼无塔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金额: 535530元 (大写:伍拾叁万伍仟伍佰叁拾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
免费保修期: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市银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金额: 537000元 (伍拾叁万柒仟元整)
质量标准:合格
免费保修期:1年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1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9388852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2109室
联 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13213560493
邮   箱:dmlyfg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嵩县水利局
电  话:0379-66330138   
地  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1号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