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新建毒品检查站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1997次
招标编号:2017-GC-G-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新建毒品检查站项目招标已由驻发改投资【2014】671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平舆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舆县新建毒品检查站项目
2.2建设地点:平舆县境内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项目概况: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平舆县东和店镇董庄村委征地2.5亩,用于建设毒品检查站, 计划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一栋两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a.独立法人资格;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d.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标准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e、投标企业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为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资料、报表、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的权力,如果发现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打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报相关部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标准员)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缴纳凭证(社保能在官方网站查询,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八大员应同时提供本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为准)。
以上证件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7 年7月20日至 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1000元(图纸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 2 万元,投标人在购买文件后,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及开户银行帐户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交纳无效。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0000005530047507901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36551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16841999
注: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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