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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明湖社区服务中心保洁、水电维修及电梯员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3073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明湖社区服务中心保洁、水电维修及电梯员托管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明湖社区服务中心保洁、水电维修及电梯员托管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服务期限:三年
2.5招标范围: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明湖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六个病区、一个监护室)的保洁服务、水电维修、电梯司乘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以上资质证书;
3.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5投标人目前在三级甲等医院承担有保洁服务项目;
3.6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人员至少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网上系统查询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
3.8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每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6)至少提供1份目前在三级甲等医院承担保洁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7)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8)“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
注:以上验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另行通知。
5.2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5.3招标文件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人:吕科长
电  话:0371-60609967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杨女士、李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