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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十个路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204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十个路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已由 汴发改城镇[2017]7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十个路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开封市区内(夷山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金明东街与晋安路交叉口)
2.3项目总投资:本次投资约人民币1055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编号:汴财招(2017)65号
2.6招标内容:新建导流岛、右转车道、人行道、快车道罩面,绿化带、路灯拆除重建,交通标准牌完善更换等。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8本工程计划工期: 45日历天/标段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质保期限:1年
2.11标段划分:
一标段:夷山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
二标段:金明东街与晋安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
三标段:两个路口交通设施工程
四标段:两个路口照明工程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800万相机的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报告,交通信号灯出具GB14887-2011检测报告(包含箭头灯、满屏灯、人行道灯);非制造商参与投标的还需出具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6、一、二标段企业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网页版中标公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三标段企业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网页版中标公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四标段企业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网页版中标公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网页版中标公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0、提供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半年有效社会保险证明。
11、各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
12、各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网页版截图)。
1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申请材料(查询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查询资料含:查询申请、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因投标人不配合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
14、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开标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
15、开标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7、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多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18、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不按时报名,后果自负。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 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五楼5015室14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4.3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一套。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另行收费,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7月18日上午10:00
地 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933581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637813787 0371-2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