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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回收商入围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6-13 浏览次数:3099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回收商入围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家具,电器,办公设备等(不包括汽车、保密设备和一些特殊设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周期:暂定为三年
4、招标要求:本次招标拟选择三家入围单位
二、招标编号:HNDM20170307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2.公告日期: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9日
四、评标信息:
1. 评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评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会议室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建豪、 张佩英、王骏、王增纯、刘向前
五、中标入围回收商信息: 
第一中标入围回收商:河南省丰合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三年
第二中标入围回收商:武汉东信宏初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三年
第三中标入围回收商:河南省绿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三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索凌路北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袁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371-55679968    
传    真:0371-63812233         
邮箱:dmgs789@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