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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日光温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2205次

    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日光温室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卢氏县海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编号:HNDM-20170523 
1.2项目名称:卢氏县文峪乡南石桥村日光温室工程
1.3采购内容:日光温室大棚共计22座,其中16.4米*39米共4座、16.4米*43米共2座、16.4米*52米共3座、16.4米*55米共4座、16.4米*60米共9座,及其附属工程。
1.4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集体经济试点资金和村民自筹及乡政府安排资金
1.5采购预算:2470384.29元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大棚建设、设计及安装;
3、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销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4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25日至2017年6月 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供应商帐户转至代理公司专用帐户并在代理公司财务换取保证金收据。
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转帐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期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9时 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柳林路太阳神公寓五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海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雷邦成          
电话:1513987484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守信              
电话:15239800904  
电子邮箱:582524775@qq.com